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2023-09-29 19:39:20来源:巴中市公安局 点击量:

张均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驶不规范的建议》(第1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聚焦“四降、三升、两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开展“四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党政高度重视。市道安办组织市道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道安办,召开全市“四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全市“四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四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整治行动中召开推进、协调等会议10余次。

(二)加大隐患排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四车”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信息进行摸排和梳理,完善管理台账,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掌握辖区车辆及其驾驶人基本情况,对排除出来的无牌无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等车辆进行分类统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三)强化协作配合。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对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督导检查,核实商家营业资质,核查车辆安全参数,检查售卖头盔、遮阳雨棚等情况,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对销售二(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全面排查,严把车辆检验关,预防无牌无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整治以来,报废“四车”50余辆,拖移300余辆,扣留150余辆。

(四)重拳开展整治。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磐石”“百日”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坚持常态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切实及时消除一批“致祸”违法行为,全面压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减少。上半年以来,全市查处“四车”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酒驾醉驾35起、无证驾驶185起、摩托车电瓶车不戴头盔2516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254起、拆除非法安装遮阳伞1058把。

(五)提升业务水平。邀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快速识别电动自行车及电动四轮车产品合格证、是否有工信部产品目录、是否有3C认证等方面知识进行业务培训5次,切实提高“四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性、精准性。并针对外卖、快递企业,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群体大、出行频率高等特点,不定时组织开展外卖等重点行业“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广大外卖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严禁出现各类交通违法,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六)扩大宣传范围。市、县(区)“道安办”“文明办”及各相关部门全部动员,书写、悬挂标语80余幅,发放宣传 资料15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0余张。发动农村乡镇“交管办”及村委会利用逢场赶集日、脱贫攻坚会议、红白喜事等机会宣传“四车”,教育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四车”整治之中,广泛提升了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巴中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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