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3-05-26 11:54:36来源:巴中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优惠;按照(财库〔2022〕19号)和(巴财采〔2022〕14号)规定,2022年7月1日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
(二)免收投标保证金。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落实预付款政策,合同签订时预付合同款价的30%。采购人终验合格后,将原30日内付款条件缩短至15日内付款。
适用范围: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发布单位: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27—33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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