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2023-05-26 11:22:56来源:巴中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量:

(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就业。

每年在全市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尤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27—5265035

(二)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就业创业。

对符合《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巴府办规﹝2022﹞7号)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巴州城区、恩阳城区和巴中经开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适用期限:至2024年8月5日止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申请人填报《购房补贴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购房补贴窗口领取)→递交相关申请资料到财政补贴窗口→由窗口审核后兑现补贴资金。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827-5283880

(三)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

支持纳入巴中市人民政府企业培育培优“四百计划”的重点企业自主或参加市、区县春秋两季统一组织的赴市外高校、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招工引才活动,对成功招引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按每招引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招引工作补贴,按照财政事权和属地原则,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发布公示→同级财政部门兑现资金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827-5266285

(四)支持校企合作招工引才。

对与我市企业(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成批(20人及以上)输送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按每输送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引才奖励,按照财政事权和属地原则,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企业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发布公示→同级财政部门兑现资金

发布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827-5266285

(五)加强项目奖补支持创业。

对新设立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

项目:企业准备申报资料→由县区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推荐到省科技厅→省厅认定。

奖补:发布申报通知→资料审核→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

发布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827—526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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