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3·15”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2024-03-18 09:02:38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巴人广场活动现场

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由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承办的2024年巴中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在巴人广场举行。

活动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提质”为主题。活动上,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市2023年消费维权成绩,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出倡议;异地异店线下无理由退货及赔偿先付承诺单位巴中市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承诺,市消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就“安全消费”联合进行倡议。现场还对全市9家主动对标采标的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颁发“放心消费在巴中”标识。

“深化消费环境建设,促进消费提质增容,是服务巴中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尽之责。”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戚思国说,市场监管系统将着力建设放心消费环境,积极引导社会协同共治,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把巴中建设成为“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地方。”

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长李仕忠说,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只有所有企业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放心、舒心、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繁荣贡献力量。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巴中市分行等23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等60余家单位参加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开展了假币、假烟、假酒、伪劣商品、消防用品等辨假识假宣传及反诈、金融消费安全、消防安全等科普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实物等150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

又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黎明)3月15日前后,我市各县(区)纷纷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3月15日,恩阳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新场社区利达广场联合开展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以及周边商户“零距离”普法。

3月15日,平昌县在孔子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平昌港华燃气公司等4家企业作“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公开承诺。活动现场设置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集中曝光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还举办了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展,并设立了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引导、品质消费宣传专区。

3月13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对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进行了授牌,企业代表就诚信经营作了承诺发言。(记者 罗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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