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怎么管?我市明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4-04-19 09:55:06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而高标准农田则是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和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近日,《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从管理职责、项目储备、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和验收、管护与利用等方面制定了细则,全力加强农田保护。

《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指实施新建、改造提升和灾毁农田修复等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工作。

在项目储备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遵循“规划引领、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原则,按照“论证一批、入库一批”的思路,实行分批储备、动态管理。储备项目优先布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大中型灌区,区域土地权属、地类清晰,地块相对集中,当地群众积极支持。建成后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布局。

在组织实施及项目竣工和验收方面,《办法》明确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1-2年,农业农村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按期完工,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此外,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可在国、省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结果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高标准农田承载着丰产高产的期望,“肩负”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任。高标准农田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护好。

《办法》提出,县(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加强行业监督、指导。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经费、人员,保障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各县(区)应建立工程设施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可在国、省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保险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化机构运维等市场化管护模式,多渠道、多方式保护工程设施。

《办法》还明确提出,对建成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记者 严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