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

巴府公开办函〔2024〕1号

2024-03-11 15:42:08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点击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党政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检查指标科学性,推动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以下简称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对《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附件:1.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2.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扣分指标分值均为120分,加分指标分值均为30分。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范围为全市已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监管的网站、新媒体。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网站或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或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72分,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新媒体;高于96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该项指标总分值。对于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部门(单位),不检查其网站涉及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90分为满分,结果乘以120/90为第二部分得分。

一、单项否决

二、扣分指标

(一)政府网站(120分)

(二)政务新媒体(120分)

三、加分指标

(一)政府网站(30分)

(二)政务新媒体(30分)


附件2


巴中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单项否决指标、扣分指标和加分指标。扣分指标分值为12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30分。

本指标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评分方式为:如监管工作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不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72分,则判定为不合格;高于96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扣分、加分指标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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