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0-09-15 11:11:51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巴府办函〔2019〕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相关规定,我市对已公布的《巴中市市级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编制了《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经清理,保留市级17个行权部门的52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74项。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实时更新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及时将事项清单录入到“互联网+中介”服务平台,配置基础信息、优化服务流程、制作办事指南、规范格式文本,实现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网上发布、网上竞价、结果公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协调处理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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