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06-16 16:12:15来源: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黄强省长在4月28日的“全省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结合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在指导思想、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现状及风险分析、实施时间等方面对《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情况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安办赓即建立专班、组织专家论证,开展综合调研。2023年5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提交市安委会有关单位、5个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征求意见,收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市级部门和通江县安办的修改意见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19个市级部门和5个县(区)无修改意见。

5月2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全部采纳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预案》是规范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宣传与培训、奖惩与责任追究和附则等8部分及附件构成。此次修订,主要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9号)相关规定,结合巴中实际进行了适当调整。

(一)贯彻最新工作要求

“1.1 指导思想”中,新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巴中市危险化学品现状及风险分析

“1.8.1 基本情况”中,更新了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统计数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统计数。

(三) 实施时间

“8.3 实施时间”中,删除了“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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