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丨《巴中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3-07-05 17:50:37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一、名词解释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二、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结合巴中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详查,基本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排放底数和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全面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四、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管理机制。二是开展信息调查,动态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全过程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三是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四是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选评估、试点示范、设备购置、监督执法、管控治理等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媒介,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涉新污染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公众认知新污染物的环境和健康危害,提升主动参与新污染物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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