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巴中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

2023-06-19 09:26:47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点击量: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彻底解决农村供水水量不足、水质较差、管理缺位、运营亏损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巴中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以“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大力实施农村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着力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实现“工程有人管、水源有保障、管理有标准、运行有效益、群众得实惠、地方得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底,各县(区)全部创建为“四川省乡村水务示范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统一管理,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规模化供水率达75%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农村供水水质基本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水平,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一是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科学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推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统一管理。二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务实抓好乡村水务试点(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三是实现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扎实开展规范化达标创建、搭建智慧水务平台、制定合理水价。四是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提高水质检测监测能力。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全过程管控,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督办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名词解释

1.城乡供水一体化就是要把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将农村分散的、独立的、简陋的供水模式转变为集中的、联网的、科学的、现代化的供水模式,促进城乡供水协调发展,以达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的目的。

2.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指供水人口达100人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

3.农村分散供水工程指供水人口在100人以下的农村供水工程,如水井、蓄水池等。

4.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指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或者供水规模在1000吨/天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目前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3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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