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巴中市市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

2023-07-17 10:22:48来源: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之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部门(单位)权责划分和“三定”规定,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职责清单》)。

二、总体框架

《职责清单》包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清单、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清单、市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性职责清单、市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个性职责清单四个部分。

三、主要内容

一是《职责清单》明确市安委会工作职责清单、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清单以及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等3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需要履行的安全生产个性职责。

二是对各部门共同履行职责进行细化,包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是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

四是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16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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